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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 【发布文号】闽教基〔2008〕62号
  • 【发布日期】2008-09-04
  • 【生效日期】2008-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08〕62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福州一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教基厅〔2007〕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的要求,为适应我省普通初中学校实施新课程的需要,提高学校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我厅成立了“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省级课题组,研究新课程背景下管理系统所应具备的基本功能需求,确定该管理系统由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等模块组成。相关软件开发单位根据课题组提出的功能需求,对原“福建省普通中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和完善。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9月29日正式开通“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统一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重要意义。在全省普通初中推进新课程管理系统,是新形势下提高我省初中整体管理水平,加快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进程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应用,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规范初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控制初中学生辍学、规范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做好“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传输与格式统一,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初中学校统一凭用户名和密码,上互联网登录、使用管理系统,具体登录路径为:福建省教育厅(http://www.fjedu.gov.cn)的“学籍管理”专栏,或福建高中新课程网(http://gz.fjedu.gov.cn)的“新课程管理系统 ”专栏。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学校要配备性能较高的专用计算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信息网或“福建高中新课程”网站下载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

2.各普通初中学校要抓紧做好2008-2009学年本校初中学生学籍档案 Excel 电子表格的建立和导入工作。

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在9月29日前,严格按照《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附件2)和《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附件3)的要求,认真建立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Excel电子表格(每个年级各一个电子表格文件,共3个文件),并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

9月15日至28日,我厅将向各设区市教育局提供普通初中学校登录管理系统的账号(只有导入数据权限)、密码和档案导入操作流程图,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分发至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初中学校。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在《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附件1)所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并根据操作流程图说明,将本校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档案的Excel电子表格导入管理系统中。

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本文件的电子文件转发给所属各普通初中学校,指导、督促所属辖区及各普通初中学校按照《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学生学籍档案 Excel 电子表格的建立和导入工作,确保管理系统顺利运行。

4.由于学生学籍档案的导入过程较为简单,各普通初中学校只要根据操作流程图即可顺利将本校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导入到管理系统中。待11月份全省普通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全部导入管理系统后,我厅将组织有关培训专家分赴各设区市进行深度培训,指导和促进所有普通初中学校掌握管理系统各部分功能的应用(有关培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在分赴各设区市组织管理系统培训后,我厅将把各单位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配发给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初中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工作,在登录管理系统后要尽快修改密码,开通本单位不同权限的用户账号,并及时补充填报管理系统要求的其他数据。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学校要将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使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一项常规制度。在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后,全省普通初中学生所有的学籍变动处理必须于当月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在每年9月20日前按要求导入新学年的七年级学生数据(导入方法参考《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中的七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并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做好学生的学籍变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过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和使用工作的监控,指导、督促学校适时、如实填报数据,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按要求对学校提交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初中学校的各种检查中,要将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使用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今后,我厅将在落实免费教科书发放、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国家教育惠民政策方面进一步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

7.各普通初中学校在使用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可与软件开发单位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20851,1390502646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管理系统的情况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16,Email:7353725@163.com。

附件:1. 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

2. 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

3. 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

1. 9月30日―10月10日,龙岩、南平

2. 10月11日―15日,厦门、莆田

3. 10月16日―20日,宁德、三明

4. 10月21日―24日,漳州

5. 10月25日―29日,泉州

6. 10月30日―11月5日,福州

附件2:

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

为了使各普通初中学校及时建立规范、完整的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并顺利导入“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中,我厅特拟定《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请各普通初中学校按照本说明要求填报数据,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一、建档文件格式要求。统一采用 Excel 电子表格文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各校要按照《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附件3)的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禁更改模板中第一行标题栏内的任何文字,否则该档案将无法导入到“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中。只需在第一行标题文字下,录入相应学生信息(模板中提供的模拟数据仅供参考,正式录入数据时请删除)。

二、建档年级要求。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建立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的学生学籍档案,即:2008年入学的七年级、2007年入学的八年级和2006年入学的九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电子表格文件,共3个文件。

三、录入字段要求。初期录入的字段共18个,具体如下:学号、班级、座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籍变动、变动时间、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地、户口所在地(要严格参照《设区市分县市区派出所名册》中的字段输入)、家庭地址、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毕业小学。其中,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监护人姓名中必须至少输入一项,最好全部输入。其他15项必须全部输入,不得遗漏,否则将无法导入系统。

除了“学籍变动”栏外,其余项目的输入格式和要求详见《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附件3)。

“学籍变动”栏填写说明如下:凡是由本校建立学籍、编排学号的学生,一律填写“原籍生”字样。对于原籍生中已发生减少类学籍变动的学生,“学籍变动”栏内只能填写以下9种减少类学籍变动类型中的一种:①转出(注意:凡出国的学生也请填写“转出”不要填写“出国”字样)、②休学、③留出(指留级到下一个年级)、④退学(指中途生病或因灾致残无法继续学习)、⑤停学(即原来的“辍学”)、⑥开除、⑦正常死亡、⑧非正常死亡、⑨其他减少;对于非本校在本年级建立学籍、而是后来增加到本年级的学生,“学籍变动”栏内只能填写以下4种增加类学籍变动类型中的一种:①转入、②复学、③留进(指从上一个年级留级进来)、④其他增加。

特别注意:因借读学生的学籍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管理,所以借读学生的学籍档案必须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填报,其“学籍变动”栏中填写“原籍生”,不得填写“借读”,且必须在“学籍变动处理”中进行相应操作。借读学生目前所在借读学校不必上报该生档案,但也必须在“学籍变动处理”中进行相应操作。

四、上报学生人数的确定

各普通初中学校必须列入学籍档案,并导入管理系统的学生共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入学时,由本校招收,并由本校建立学籍、编排学号的学生。这类学生的特点是:学籍号由本校编排,从0001 号到最后一号连续流水号。2008-2009学年七、八年级学生的学号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编排;2008-2009学年九年级学生(即2006年入学的学生)学号按照《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闽教〔2000〕中15号)编排,学号的起始流水号是 001。学校要根据各年级上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存档的《七年级新生花名册》核对人数。对于这类学生,目前仍在本校就读的,其“学籍变动”栏内填写“原籍生”;已发生减少类学籍变动的,其“学籍变动”栏内填写相应的减少类学籍变动类型。

第二种类型:在新生学号建立以后,通过增加类学籍变动(必须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进入本年级学习的学生。对于这类学生,其“学籍变动”栏内填写相应的增加类学籍变动类型。这类学生中,如果学习一段时间后又转出到本省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可以不必上报。如:某生七年级转入(或复学)进入本年级学习,九年级又转出到本省其他初中学校学习,则该生可以不上报。但是,如果该生是转出到省外(或国外)初中学习,或目前属于退学、停学、开除、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其他减少或休学等减少类变动类型的,则必须上报。例如:某生七年级转入本校就读,现在正常情况下该生应在本校的九年级就读,可实际上该生已经在八年级停学(即原来的辍学)了,所以目前已不在九年级学习了,此类转入的学生信息同样必须上报。

五、各年级Excel 电子表格内上报人数计算公式

1.七、八、九年级上报学生总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上报的学生总数 = 本校本年级建学籍数(即本年级招生数)+ 非本校(或本年级)建学籍数(尚未转出本省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

2.七、八、九年级Excel电子表内上报人数必须与2008年9月基层报表数据一致,并按下列关系与今年中基3-1各年级在校生人数统计表数据平衡:

原籍生数 + 增加类学籍变动数(转入、复学、留进、其他增加)= 今年中基3-1报表数

等号左边数据只根据“学籍变动”栏统计,如:通过《2008-2009学年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建立的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Excel表格中有:原籍生785人,转入14人,复学8人,留进0人,其他增加2人,则中基3-1报表中九年级的在校生人数就应该是 809 人,如果不是,则说明档案有多算或遗漏。

六、其他说明。本说明为2008-2009学年全省各普通初中学校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说明。2009-2010学年以后新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可参考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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