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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资源调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25
  • 【生效日期】2008-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资源调查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资源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一五”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指南》(厅科教字[2006]3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现组织开展实验室资源调查工作。此次调查的范围为:包括航道疏浚技术、装箱运输智能化技术、水上交通安全技术、船舶污染防治技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救助打捞安全保障技术、决策方法技术与评价、公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水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等9个研究方向在内的实验室基本情况。《“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资源调查表》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科技教育” 专栏中点击“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下载。调查表请于2008年8月15日前报我司(联系人:综合处 邹力 王焱 电话:01065292812)。
我司将在此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资源的培育建设情况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研究调整、确定“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计划。

附件:《“十一五”第三批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资源调查表》

200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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