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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通告2008年第2号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通告2008年第2号
  • 【发布日期】2008-04-26
  • 【生效日期】2008-04-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通告2008年第2号

交通运输部通告2008年第2号

关于公布未通过2007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港口设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10号部令)和《〈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交水发[2005]102号),嘉兴港海盐港区秦山码头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在200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核验工作中,因未提交核验申请,《港口设施符合证书》失效;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后安油库码头等10家港口设施经营人,因连续两年未在核验期限内提出核验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

附件:未通过2007年《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港口设施的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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