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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终止3家公司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通告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04
  • 【生效日期】2008-05-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终止3家公司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终止3家公司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通告




根据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上海汉联海运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后藤回漕店、韩国巡洋海运株式会社等3家公司无船承运保证金已被执行划扣,且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补足保证金,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15条规定,终止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上述3家公司在重新申请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前,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3家被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公司的名单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注册地
证书编号

上海汉联海运有限公司
CHINA SEA MARINE (SHANGHAI) CO., LTD.
上海
MOC-NV00747

株式会社后藤回漕店
GOTO KAISOTEN, LTD.
日本
MOC-NV00723

巡洋海运株式会社
SUN OCEAN EXPRESS CO., LTD.
韩国
MOC-NV00179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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