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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工业〔2008〕360号
  • 【发布日期】2008-05-21
  • 【生效日期】2008-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工业〔2008〕360号)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海源字[2008]026号)和福州市发改委审查意见(榕发改工业[2008]13号)及项目申请报告等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二、项目建设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铁岭工业集中区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压机设计理念和加工技术,购置各类生产设备660台(套),建设生产车间、试验楼、办公研发楼及配套公用设施等,建筑总面积135373平方米,形成年产HF系列墙体砖全自动液压机320台(套)、HP系列大吨位陶瓷砖全自动液压机50台(套)和HC系列耐火砖全自动液压机50台(套)的能力。项目建设期3年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89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458万元(其中购置设备34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58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22994万元(其中注册资金和按股比增资合计20000万元、公司公积金2994万元),企业自筹37922万元,银行贷款8000万元。

五、其它:本项目用地414.03亩。项目建设和生产要严格按省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闽环保监[2008]43号)执行。

本项目核准文件自下发起2年内有效。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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