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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2009年度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科教项目函 [2008]110号
  • 【发布日期】2008-05-21
  • 【生效日期】2008-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2009年度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2009年度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科教项目函 [2008]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委、局)、部属各单位,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交通企事业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汶川以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四川及临近省份的道路、桥梁、隧道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震救灾指示精神,发挥科技对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撑作用,现就2009年度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

一、鉴于地震对有关地区和单位申报西部项目的影响,项目网上申报的截至时间延长至2008年6月15日下午17:00。

二、申报指南中防灾减灾部分增加“震后交通基础设施次生灾害处置与监控,震后交通基础设施的检测、分析与评价技术,现行公路设施抗震设计标准的评价,山区脆弱地质条件下的公路选线技术,低等级公路的抗震设计技术”等5个研发方向。

请你单位针对西部地区交通抗震减灾所面临的技术需求,结合新增的5个研发方向,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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