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旅〔2008〕74号
  • 【发布日期】2008-05-30
  • 【生效日期】2008-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闽旅〔2008〕74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和省委宣传部等七部委办《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08]103号)精神,现将《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委办的联合通知,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省2008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也是我省“旅游安全提高年”,目前又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结合我省旅游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坚决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发生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广泛宣传旅游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建设全省旅游安全和谐环境,努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

二、组织机构

今年“旅游安全生产月”由省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办,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局行业管理处,具体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加强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三)结合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规范旅行社行为。包括严禁租用“黑车”、聘用无证导游、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防止滞留现象,务必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四)、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

(五)、进一步修订、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落实各项责任制,稳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

四、活动时间

全省“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级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各级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突出“旅游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报刊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等阵地,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月活动。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企业,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相关旅游企业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整改。

(三)组织参加全省“网络媒体安全新闻宣传研讨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百言献策”活动,号召全省旅游从业人员向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各单位可实施评比奖励。

(五)各单位可酌情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局面。

(六)各设区市旅游局将2008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6日、7月1日前报送省局行管处。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