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14
- 【生效日期】2008-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欧盟REACH法规应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做好欧盟REACH法规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
2007年6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对输欧化学物质进行预注册,经预注册的化学物质可享受3-11年不等的过渡期来完成注册评估等程序,在此期间内,这些化学品仍可在欧盟市场进口、生产和销售。未进行预注册的或过渡期内仍未完成注册、评估等程序的化学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在其市场上生产和销售。为做好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REACH预注册、注册的范围。需要进行预注册、注册的产品包括:直接化学品、配置品和“有意释放”出物质的其他制成品(所谓“有意释放”是指为体现物品某种功能而释放出化学物质,如有意识地在衣服中添加香料,让衣服散发出香味)。
2、明确无需REACH预注册、注册的物品所应承担的义务。对于无需预注册、注册的产品若符合欧盟规定的相关标准,今后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欧盟将进行物质评估,分析物质对人类健康与环境的影响,对于高危产品,欧盟将列出黑名单,实行授权管理,企业今后出口这些产品需要得到欧盟的许可,没有得到授权的就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欧盟方面开展评估、授权等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开始启动。
3、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目前离REACH预注册开始的时间已迫在眉睫,请你局区分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1)对于化工企业:一是请你局向所辖地区企业(具体是否需要预注册请企业咨询欧盟进口商或中介机构)发出通知,敦促企业高度重视并马上行动起来,立即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合作,着手弄清出口化工产品的化学物质,尽快制作出物质清单以备预注册使用。二是通过有关渠道,向企业推荐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2,在欧盟开展预注册是免费的,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需要支付一定费用)供企业选择,帮助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预注册工作,确保绝大多数企业都能按时完成预注册活动。对出口量大的化工企业,应建立跟踪落实机制,于今年10月3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预注册情况报送至我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2)对于其他企业:一是通过培训、简报、网络、电话、传真等形式,提醒企业要弄清出口产品所含的物质是否存在REACH所称的“有意释放”,如果有,应开展预注册、注册工作。二是密切关注REACH法规动向,了解REACH通报和授权制度的具体做法,积极鼓励企业尽量弄清自己产品的化学成分,创建物质目录和通报清单,做好通报准备工作。三是积极与质检、国检部门合作,引导企业实施“科技兴贸”,加紧替代品研发,避开欧盟的设限限制。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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