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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信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16
  • 【生效日期】2008-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全面完成我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殷述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彩贤(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陈东阳(市环保局副局长)

胡世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绍军(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李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传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锋(市水利局副局长)

董正义(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其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蔡万政(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周丰伟(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代权(南湾管理区副主任)

赵春辉(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陈东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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