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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851号
  • 【发布日期】2008-06-30
  • 【生效日期】2008-06-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85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请示》(太保产〔2008〕47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业务范围调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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