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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用房扩建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614号
  • 【发布日期】2008-06-20
  • 【生效日期】2008-06-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用房扩建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用房扩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614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用房扩建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8〕6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和你局意见。拟建项目位于颐和园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应尽可能降低坡屋顶的高度,减小对颐和园历史环境景观的影响。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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