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872号
  • 【发布日期】2008-07-06
  • 【生效日期】2008-07-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872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华寿字〔2008〕8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有股份和所占比例如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18,374,769股,占总股本的86.3958%;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份2,775,510股,各占总股本的0.4626%;昆明华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23,191股,占总股本的0.4205%;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英文名称为ACE INA Holdings Inc.)持有股份68,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1.3333%。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