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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 【发布单位】郑州市
  • 【发布文号】郑政文〔2006〕125号
  • 【发布日期】2006-07-24
  • 【生效日期】2006-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郑政文〔2006〕125号)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广大科技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实施“科教兴郑”战略,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取得了一批优秀的科技成果,为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奖励对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刻苦钻研,勇攀科技高峰,经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型轮胎式动力平板运输车”等7项科技成果为2006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优质面条小麦品种品质研究与高级挂面研制”等55项科技成果为2006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D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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