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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安定医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用房项目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672号
  • 【发布日期】2008-07-07
  • 【生效日期】2008-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安定医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用房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安定医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用房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672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安定医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用房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08〕4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补充建控地带内新建建筑对德胜门箭楼景观影响的评估分析。

三、新建建筑的色彩不宜过于鲜亮,色调应与德胜门箭楼相协调。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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