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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97号
  • 【发布日期】2008-07-08
  • 【生效日期】2008-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08〕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面向广大基层农民的公益性文化工程。根据《福建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林玉瑞(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李尚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员:郑祖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黄金辉(市委农办副主任)

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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