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8〕61号
- 【发布日期】2008-07-10
- 【生效日期】2008-07-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豫政办 〔2008〕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密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省政府值班室承担省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国务院总值班室及各部委、外省(区、市)通过保密机和省领导通过一号台转来电话中的重要内容,编印《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报有关领导。
(二)分送、办理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通过省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国务院及各部委、外省(区、市)和省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编印《值班报告》、《值班快报》和《应急专报》。
(六)提出节假日期间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值班工作安排意见。(七)指导各省辖市、省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八)通知省政府常务会议,协助通知省政府全体会议。(九)编制、修订和印发《省政府常用电话号码簿》。(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二)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省长或省长。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厅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应急专报》方式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省辖市和部门报送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省辖市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六)值班室收到向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秘书处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省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需要向办公厅领导报送的急件,由秘书处负责送达。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三、业务管理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其他处室轮流承担,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次白天半个工作日或1个夜班安排。(二)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工作日及其夜间重要值班情况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双休日和节假日及其夜间带班工作由厅领导轮流担任,重要值班情况报带班领导。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夜班负责当班事项。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上午交接班时间为8∶00,午间交接班时间为13∶00,下午交接班时间为18∶0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务要履行交接班手续,说明已办和待办事项,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四)实行值班抽查制度。建立值班抽查登记制度。省政府值班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五)节假日前排出省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值班和厅领导带班表,省领导带班由综合处提出安排意见,厅领导带班由值班室提出安排意见,报秘书长同意后印发执行。周五安排双休日厅领导带班。(六)《值班报告》、《值班快报》和《应急专报》的编印和办理程序。1.《值班报告》用于报告国务院及各部委、军队、武警、外省(区、市)、国家大型企业副部级(副军级)以上领导和院士来豫的公务活动。《值班快报》用于报告各省辖市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信息,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反映群众通过“省长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应急专报》用于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2.《值班报告》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发,值班室按领导批示办理。《值班快报》和《应急专报》报分管副秘书长或带班厅领导批示,按批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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