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社会〔2008〕554号
- 【发布日期】2008-07-29
- 【生效日期】2008-07-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福建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福建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社会〔2008〕554号)
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发改局:
你们报送的《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宁化县重点红色旅游景区湖村红军医院旧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给予批复的请示》(宁发改[2008]81号)、《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呈请批复建宁县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宁县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周恩来旧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发改投资[2008]127号)、《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批准2009年福建长汀县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汀发改项[2008]120号)、《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呈报审批武夷山赤石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08]117号)及有关附件均收悉。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之一,武夷山市也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拥有众多的革命遗址和历史遗存,也是分布较集中的地方,发展红色旅游的基础条件较好。为了加快红色旅游景区(点)开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2008年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2709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宁化县红军医院
(一)项目名称:宁化县红军医院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宁化县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宁化县湖村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旅游道路2公里,红军医院修缮,环境整治10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供电设施,给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旅游厕所1座,消防设施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593万元,地方自筹395万元。
(六)建设年限:2008-2009年。
(七)招标事项: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3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二、建宁县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周恩来旧居)
(一)项目名称:建宁县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建宁县革命纪念馆。
(三)建设地点:建宁县城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旅游公路2公里、旅游步行道2.7公里,环境整治面积3000平方米,停车场1500平方米,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512万元,地方自筹341万元。
(六)建设年限:2008-2009年。
(七)招标事项: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3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三、长汀县两个红色旅游景区
(一)项目名称:长汀县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长汀县文体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长汀县城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共福建省委旧址(周恩来旧居)旅游公路1公里,停车场500平方米,环境整治1000平方米,安防设施;福建省职工联合会旧址(刘少奇旧居)环境整治2000平方米,供电设施改造,安防设施,旅游厕所1座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99万元,地方自筹199万元。
(六)建设年限:2008-2009年。
(七)招标事项: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3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四、武夷山市赤石红色旅游景区
(一)项目名称:武夷山市赤石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武夷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武夷山市赤石。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闽北革命纪念馆赤石暴动专馆改造1460平方米,停车场、旅游厕所、消防等设施,赤石暴动虎山庙遗址烈士纪念碑1座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111万元,地方自筹259万元。
(六)建设年限:2008-2009年。
(七)招标事项:依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核准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30万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足50万元,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如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
项目建设要符合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夷山市城市规划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严格保护红色旅游资源,不得破坏原有的人文景观资源。项目涉及到用地、环保、文物等问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评估、确认和补偿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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