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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济政办发〔2009〕42号
  • 【发布日期】2009-09-16
  • 【生效日期】2009-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济南市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65号)要求,确定在全市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以抓好重点地区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依法处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十一届全运会胜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提高国土资源信访的矛盾排查预测能力,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基础,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完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国土资源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信访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尽最大努力化解因国土资源管理引发的信访矛盾,集中消除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集中处理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国土资源信访总量继续下降,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当前的国土资源信访形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以下5方面工作: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重点解决来市到省进京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问题;搞好信访案件线索的排查,积极化解矛盾隐患;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问题;重点办好中央和省市领导批办、中央和省市联席会议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9月20日前)。针对整治重点,将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交各县(市)、区处理。各县(市)、区在解决市交办信访问题的同时,对本辖区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死角。要逐案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按照反映问题、案件类别、包案领导、承办人员、承办时限等事项建立明细台账。对信访老户、缠访户、闹访户、集体访和尚未解决的重信重访问题,要建立专门台帐。排查台帐于9月20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针对市交办和各自排查梳理的问题,集中时间办理化解,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四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化解措施,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访。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对本辖区专项行动所有案件的处理情况负总责,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销号。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验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认真、处理信访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办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创新措施,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2009年10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王良为组长的市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西安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公安、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对久拖不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要重点督查督办。要严格落实《济南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专项行动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依法监管并重,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集中攻坚与源头管理并重,化解矛盾与维护群众利益并重的原则,妥善完成化解工作,从根本上集中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来市到省进京重复信访问题。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人员要认真分析、重点研究,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社会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国土资源信访应对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要重视事前防范,切实将工作重点前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要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要建立完善全市基层信访网络,加强动态巡查,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国土资源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牢固维护国土资源信访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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