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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圆明园大宫门地区(一亩园)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689号
  • 【发布日期】2008-08-06
  • 【生效日期】2008-08-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圆明园大宫门地区(一亩园)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圆明园大宫门地区(一亩园)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意见

(办保函〔2008〕689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圆明园大宫门地区(一亩园)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请示》(京文物〔2008〕98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圆明园大宫门地区(一亩园)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意见。请你局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工程设计方案,将该供水管道移出圆明园遗址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避免对圆明园遗址的整体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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