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督 〔2008〕4号
- 【发布日期】2008-08-10
- 【生效日期】2008-08-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64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64号建议的答复
(闽政督 〔2008〕4号)
戴仲川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保护和规范闽南方言的建议》(第6564号)已收悉,经征求厦门、漳州、泉州市政府及省文化厅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闽南地区厦门、漳州、泉州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保存了众多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闽南方言是连接海峡两岸中国人的脐带,闽南方言的规范保护及健康发展,对保护闽南文化,维系海峡两岸共同的文化传承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近年来开展保护和规范闽南方言的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弘扬闽南方言,我省各相关设区市和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了大量导向性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文化部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2007年6月9日,正式批准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文化厅就着手开始了普查、收集等工作,制定了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其中就包括了对闽南方言的研究和保护。
(一)积极开展闽南文化宣传交流活动。举办中华闽南语创作歌曲大赛、两岸闽南语歌手选拔赛、海峡两岸歌仔戏、国际南音文化节等活动;组织闽南方言的文艺团体赴台交流演出,从2000年至2007年由省文化厅组派省梨园实验剧团、泉州南音、漳州芗剧团、厦门金莲升高甲团等文艺团体赴台42批、1569人次,开展演出交流活动,对弘扬闽南文化、促进闽台交流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二)重视推广闽南方言的影视传播。我省十分重视推广闽南方言的广播电视节目。泉州电视台开设全国第一家闽南语电视频道,厦门电视台创办开播了 “厦门卫视”闽南语电视卫星频道,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开通了 “闽南之声”的闽南语节目,漳州芗剧团与福建海峡之声广播影视译制中心联合成立了闽南语配音室,完成了50集电视连续剧 《白银谷》的闽南语配音工作。目前,全省20多个闽南话广播电视栏目,深受海峡两岸闽南语观众、听众喜爱。
(三)率先开展闽南文化课题研究及开发闽南方言地方教材。厦门市积极开展闽南文化课题研究,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的 《闽南民间音乐进课堂研究与实践》、第九幼儿园的 《幼儿闽南本土文 化课程的探索》等被立项为国家级课题;泉州市开展了南音、木偶戏、童谣等进校园;漳州市教育局已提出 “三语”(英语、汉语普通话、闽南话)进课堂。
(四)加强以闽南方言为载体的闽南文化保护工作。早在2002年,厦门市就成立了以闽南文化研究所为核心的厦门市闽南文化研究会,着力于闽南文化、闽南方言的研究和推广。漳州市图书馆的地方文献专库 “漳州文库”,收藏了 《雅俗通十五音》、《渡江书》等漳州方言古代韵书;厦门大学、漳州、泉州等文化部门对闽南方言也做了广泛深入研究,出版了 《闽南话漳腔辞典》、《闽南方言大词典》、《闽南方言与古汉语同源词典》、《考辩泉州话》等闽南方言书籍。
(五)加大财政投入,为保护闽南方言提供经费保障。2004年以来,泉州市级财政每年均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从去年起计划投入500万 元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数据库,对包括闽南方言语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内的泉州市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记录和保存。
二、下阶段保护闽南方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闽南方言的保护。我省将根据 《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把闽南话列入保护范围,更好指导包括闽南方言在内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闽南方言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2009年起各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护、推广闽南方言工作。另外,由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省文化厅、省图书馆合作建设的 《闽南文化专题资源数据库》已经起步。该项目计划把建设主题锁定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的重点闽南文化上。
(二)大力创新闽南方言的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中,注重对闽南话项目的抢救和保护。加强对民间文学类中的方言说书、答嘴鼓、民间故事、民谣、谚语等项目申报尽快列入保护范围。同时,将进一步鼓励闽南方言文艺创作和会演、展演,收集整理闽南方言俗语、童谣,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工具,通过传统文化节日、各种民俗活动,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向青少年展示闽南方言、闽南文化的魅力,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习闽南方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继续开展 “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闽南传统文化的教材,在中小学、幼儿园开设闽南文化课程,培养广大学生深入学习闽南方言、闽南文化的热情。泉州市还把闽南方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 在职培训的内容,并将参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不断促进闽南方言的推广。我省将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完善闽南方言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提高节目的质量,吸引更多的人来共同关注闽南方言。在闽南语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推广方面,厦门卫视正在积极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建议覆盖全国主要台商聚集城市。目前,厦门电视台与漳州电视台已对等落地,厦门卫视与漳州电视频道分别在厦门和漳州的有线电视网中播出,厦门和漳州的观众在有线电视中都可看到厦门闽南话电视频道和具有浓厚闽南特色的漳州电视节目。漳州电视台开辟的闽南话节目 《读报时间》信号落地厦、漳、泉、龙岩以及广东潮汕地区;正筹办闽南话频道,已报送国家广电部审批,可望在今年8月开播。
(四)强化闽南方言的交流与合作。今后,省政府将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厦门、漳州、泉州等兄弟城市在推进闽南方言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将积极推动与使用闽南方言的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在涉台事务中规范闽南方言的应用,广泛开展 “同根同源、同语同心”文化教育双向合作交流,特别是加强海峡两岸闽南方言保护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发挥闽南方言在闽南地区社会生活以及闽台交流中的作用,为推动闽台区域合作先行先试、建设 “两个先行区”作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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