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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南省
  • 【发布文号】湘办〔2008〕33号
  • 【发布日期】2008-08-13
  • 【生效日期】2008-08-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湘办〔2008〕33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顾 问:张春贤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组 长:周 强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组长:徐明华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陈吉芳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作斌 省发改委主任
李友志 省财政厅厅长
贺家铁 省监察厅厅长
邓三龙 省林业厅厅长
刘宗林 省农办主任
余长明 省民政厅厅长
赵湘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孔介夫 省编办主任、省人事厅副厅长
周晓强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
程安亭 省国税局局长
吕兴胜 省地税局局长
施爱平 湖南银监局局长
陈 杰 湖南保监局局长
王一兵 省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石建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长清 省林业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邓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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