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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政府公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21号
  • 【发布日期】2007-03-16
  • 【生效日期】2007-03-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政府公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政府公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黔府办发〔2007〕2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在2006年度《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务信息的报送、宣传赠阅、组稿撰稿等工作中,全省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下列2006年度政府公报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贵阳市人民政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审计厅
省外事办公室
省煤田地质局
省物价局
省邮政公司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把工作做得更好。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务信息的报送,搞好宣传赠阅、组稿撰稿等工作,确保省人民政府政令畅通,为构建“和谐贵州”做出新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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