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8〕27号
- 【发布日期】2008-08-20
- 【生效日期】2008-08-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8〕27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20日
哈尔滨市机关部门(单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管理创新,实现由责任目标考核向绩效评估顺利过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选择部分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绩效评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为加快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真实。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三)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全面准确。
(四)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注重实绩、切实可行。
(五)坚持依法评估的原则,实现绩效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六)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到先行试点后、再全面推开。
三、试点单位和任务目标
(一)试点单位
1、区、县(市)政府:南岗区、平房区、阿城区、尚志市、依兰县、方正县。
2、市政府直属部门: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地志办。
3、市委直属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档案局、团市委。
(二)任务目标
在专家组指导下,研究制定试点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估模板,并通过模拟评估试验,基本建立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四、评估内容
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投入、产出及效果、管理三个方面。
根据绩效评估内容,分别研究制定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区、县(市)政府所属部门绩效评估参照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参照区、县(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
五、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采取流程控制评估方法进行,即年初制订绩效工作计划、日常持续监测、年终总体工作评估考核。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考核。
(一)指标考核。根据可衡量、可验证的绩效指标和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价。定量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和工作实绩数据为主要依据;定性指标完成情况由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二)公众评议。由市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评估内容设计社会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对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进行社会评议。
(三)察访核验。由市绩效评估工作组织机构组织,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被评估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和核验,并对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结果进行综合,形成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划分为若干等次。
试点单位的模拟评估结果不影响其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08年7―8月)。邀请市绩效评估课题组专家对试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理论及操作实务培训。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定绩效评估内容和维度的基本思路,评估指标选取的原则、依据、路径和方法,区分定性和定量指标的程序和标准,定量评估指标的标准、权重比例和计算方法,信息采集的渠道、步骤和方法,选择评估主体的原则和方法,绩效评估的向度和基准,以及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等。
(二)指标研制阶段(2008年8―9月)。市绩效评估课题组专家进驻试点单位,会同试点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访谈,开展问卷调查,提炼和选取评估指标,确定具有闭合性的指标体系、定性指标的评估方式、定量指标的标准和权重、评估的向度和基准,以及信息采集的渠道、步骤和方法,评估主体和方法等事项,形成绩效评估模版。
(三)模拟评估阶段(2008年9―12月)。根据绩效评估模版,采用试点单位2007和2008年统计数据进行模拟评估,验证指标体系、评估向度、评估基准、评估主体、评估方式以及信息采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各项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运用绩效评估模板对非试点单位2008年工作绩效进行模拟评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并制订具体方案。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指导机制。建立市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成立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指导组,负责研究解决试点期间的政策性问题,指导和推进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召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高迎祥协助,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责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和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试点工作指导组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试点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政府绩效评估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建设;市法制办负责组织政府绩效评估立法工作;市责任办和市编委办负责研究绩效管理专门工作机构的职能和编制;市人事局负责研究建立公务员管理方面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制度和工作机制;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建立财政预算方面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制度和工作机制;市审计局负责建立绩效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市监察局负责研究建立绩效结果行政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负责研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绩效指标数据采集、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精心组织实施。市绩效评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选派专人负责协调落实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并优先保证绩效评估工作需要。试点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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