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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 【发布日期】2006-05-10
  • 【生效日期】2006-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2号

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现就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办法》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外,允许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符合《办法》其他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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