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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 【发布文号】闽司〔2008〕193号
  • 【发布日期】2008-08-29
  • 【生效日期】2008-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闽司〔2008〕193号)




泉州市豪鑫司法鉴定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福建三晋司法鉴定所登记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其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

此复。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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