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8〕65号
- 【发布日期】2008-09-02
- 【生效日期】2008-09-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29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和有贡献单位表彰奖励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29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和有贡献单位表彰奖励的通报
(粤府〔2008〕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省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体育健儿肩负全省人民殷切期望,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勇于挑战和超越自我,取得了优异成绩,共有6个项目7人次获得7枚金牌,4个项目6人次获得6枚银牌,3个项目3人次获得4枚铜牌,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为我省赢得了荣誉。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荣获女子举重48公斤级金牌的陈燮霞,荣获女子柔道52公斤级金牌的冼东妹,荣获女子体操团体金牌、女子体操个人全能铜牌和高低杠铜牌的杨伊琳,荣获女子体操团体金牌的李珊珊,荣获男子跳水三米板金牌的何冲,荣获乒乓球男子团体金牌和男子单打金牌的马琳等6名运动员记一等功;给予荣获羽毛球男子双打银牌的傅海峰,荣获羽毛球女子单打银牌的谢杏芳,荣获男子举重77公斤级银牌的李宏利,荣获女子曲棍球银牌的周婉锋、陈秋琦、潘凤贞等6名运动员记二等功;给予荣获花样游泳女子团体铜牌的刘鸥、罗茜等两名运动员记三等功。给予有突出贡献的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广东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记集体一等功;给予有较大贡献的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记集体二等功。对上述14名获奖运动员和3个获奖集体在全省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和单位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运动员、教练员和全体体育工作者要进一步发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争创一流,为国争光”的中华体育精神,为促进我国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为将我省建设成体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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