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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9-17
  • 【生效日期】2008-09-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01号

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的公告




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产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验,取消有关企业获得的出口食品免验资格。

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被停止出口食品免验资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使用出口免验牌证或作相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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