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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9-18
  • 【生效日期】2008-09-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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