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
  • 【发布文号】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
  • 【发布日期】2005-08-11
  • 【生效日期】2005-08-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5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2005年8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1996年10月17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报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