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8〕331 号
- 【发布日期】2008-10-28
- 【生效日期】2008-10-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马巷至新圩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马巷至新圩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8〕331 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巷至新圩道路工程农转用与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08〕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厦门市农用地29.1201公顷(其中耕地1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水田0.0243公顷、旱地0.4622公顷、园地0.13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5公顷,翔安区马巷镇沈井村未利用土地0.3008公顷、其他土地0.0526公顷,新圩镇庄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