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1-01
- 【生效日期】2008-1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反映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探索体育产业统计制度,为今后制订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编制福建省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现实依据及决策参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的通知》(体经字〔2008〕481号)精神,我局决定于2008年9月至2009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是我国开展的第一次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对于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调查工作。由于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按照《福建省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抓紧部署,严格把关,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要抽调力量,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领导,目前省体育局和省统计局联合成立福建省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专项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调查的日常事务。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省专项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着重抓好调查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认真填写本单位调查表格,及时向省调查办公室上报相关资料,扎实有序推进调查工作。届时省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调查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三、要想方设法,做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调查经费是做好此次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以解决经费不足。省体育局将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地市实际开展情况,以拨付基本经费和奖励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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