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151号
- 【发布日期】2008-11-10
- 【生效日期】2008-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前三季度全省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前三季度全省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甘政办发[2008]1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安排,今年8月份以来,省环保局对各市州污染减排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从调度结果看,各市州在贯彻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情况。
9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现场会议,徐守盛省长针对目前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城镇污水处理率不足50%,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投产运营,个别列入减排规划的火电企业脱硫工程进展缓慢,一些不法企业超标排放或偷排现象屡禁不止,小造纸、小淀粉、小麦芽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等问题,明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会后,省环保局及时下发《关于贯彻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08〕154号),各市州政府迅速行动,把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与推动本市州污染减排工作有效结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积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下半年以来,兰州、张掖、庆阳、平凉、定西等市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全省污水处理收费平均水平已由0.57元/吨(居民为0.48元/吨,非居民为0.65元/吨)调整为0.64元/吨(居民为0.55元/吨,非居民为0.73元/吨),促进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抓主抓重,积极整改,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金昌、兰州、天水、酒泉、张掖、庆阳等6市政府高度重视,抓住制约污染减排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金昌市召开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不断强化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兰州市组织检查组,对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提出要确保2008年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等3项工作任务。天水市针对部分企业偷排、超标排放和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环保部门执法监督与聘请义务监督员相结合的办法,对天虹化工公司、天水焦化厂、天水祁连山水泥公司、天水永固水泥公司、天水卷烟厂等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提高监察、监测频次,严防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酒泉市组成检查组,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专项检查,并督促列入2008年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目前,青海油田敦煌生活基地污水处理工程已竣工投入试运行,并委托监测部门进行了验收监测。玉门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敦煌市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调试,积极准备验收。张掖市对各县区淀粉、麦芽加工行业进行全面清查。从10月1日起,将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8元/吨,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0元/吨,达到了国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庆阳市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解决了一些多年存在的管网不配套问题,西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二、2008年前三季度全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一)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经环保部核查确认,上半年我省二氧化硫排放量25.76万吨,比去年同期(26.46万吨)下降2.65%,化学需氧量8.70万吨,比去年同期(8.9万吨)下降2.25%。
根据省环保局调度结果,第三季度全省削减二氧化硫1.59万吨,完成了季度减排目标任务;削减化学需氧量0.16万吨,只完成季度减排目标任务(0.24万吨)的66.7%。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今年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计划确定了43个工程减排项目和5个结构减排项目。从全省情况看,按计划须在9月底前建成或关停的20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按期建成或关停。按计划需要在12月底前完成的项目或计划外项目中,已经有9个尽管提前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由于未运行或运行不达标等原因,尚未进行环保验收,未能有效发挥减排作用。
分市州看,金昌市、天水市和临夏州按进度全部建成了污染减排项目。嘉峪关市、庆阳市、张掖市、甘南州、酒泉市和甘肃矿区污染减排项目正在按进度要求实施。兰州、武威、白银、平凉、定西、陇南市未能完成污染减排项目进度目标任务。
(三)国家考核的出省断面水质情况。9月27―28日,省环保局组织对国家考核的黄河甘肃段甘―宁省界五佛寺断面和渭河天水段甘―陕省界葡萄园断面水质进行了监督核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上述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量均达到了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考核要求。
(四)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和重点污染源环保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国家要求,今年底前我省需建成1个省级环境监控中心和13个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在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部分污水处理厂安装201套环保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至9月底,已建成1个省级环境监控中心和兰州、嘉峪关、平凉、庆阳、张掖、酒泉、天水和白银市共8个市级环境监控中心;武威市、金昌市、定西市和临夏州4个环境监控中心正在建设;陇南市由于受地震影响,环境监控中心延期建设。
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任务,目前只完成60套,占整个任务的3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市州和企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很突出,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污染减排任务落不到实处等问题。
二是污染减排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多数市州和企业自筹资金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特别是污水处理厂配套资金不足,影响了今年减排计划项目的完成。兰州、白银、定西、武威、平凉5个市中,有9个项目列入今年减排计划、3个列入2007年减排计划,目前都未进行环保验收,没有发挥减排作用;陇南、金昌、武威、临夏、定西5个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和70%的国控重点污染源及部分污水处理厂环保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任务还未完成。
三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到位。虽然全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但全省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平均水平只有0.55元/吨,仍然未达到国家和省上签定的“十一五”污染减排责任书要求,即2008年底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要达到0.7―0.8元/吨,影响了新建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兰州、天水、嘉峪关、金昌、武威、酒泉、定西、甘南、陇南、临夏等10个市州生活污水收费标准还不足0.7元/吨,其中嘉峪关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仅为0.28元/吨。四是基础工作不扎实,能力建设急需加强。减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技术性强、要求高,一些地方虽设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但都没有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个别项目上报资料不及时、不规范,影响减排认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尽管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完成“十一五”面临的形势看,困难较多,任务很重,各市州务必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得力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一是按进度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金昌市、天水市和临夏州,要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努力为全省多做贡献。
二是接近完成污染减排进度任务的嘉峪关市、庆阳市、张掖市、酒泉市、陇南市、甘南州和甘肃矿区,要紧盯目标,紧扣完成时限,倒排时间,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对完成污染减排进度任务差距较大的兰州、武威、白银、平凉和定西市,要进一步研究采取强力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千方百计完成全年任务。
附件:1.2008年第三季度全省继续发挥污染减排作用的结转项目汇总表.xls
2.2008年第三季度全省新增并发挥污染减排作用的项目汇总表.xls
3.2008年第三季度新建成尚未发挥污染减排作用的项目汇总表.xls
4.2008年第三季度全省未完成的污染减排项目汇总表.xls
5.2008年第三季度全省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情况表.xls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