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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复制瑞光塔经卷等文物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博函〔2008〕1223号
  • 【发布日期】2008-11-20
  • 【生效日期】2008-1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复制瑞光塔经卷等文物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复制瑞光塔经卷等文物的批复

(文物博函〔2008〕1223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复制瑞光塔经卷等文物的请示》(苏文物博〔2008〕1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苏州博物馆复制瑞光塔《金书妙法莲花经》两个局部各1幅、《木刻妙法莲花经》两个局部各1幅、《金书阿弥陀经》1个局部1幅、《钱塘秋潮图》1幅、《归舟图卷》1幅用于本馆陈列;复制《钱塘秋潮图》、《归舟图卷》各1幅提供给中国航海博物馆(筹),用于该馆基本陈列。请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确保文物在提取、复制过程中的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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