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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质监局
  • 【发布文号】闽质监质〔2008〕632号
  • 【发布日期】2008-11-24
  • 【生效日期】2008-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

(闽质监质〔2008〕632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 各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57号)的要求,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的数据审核更新工作须在年底前完成。请各实验室务必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数据(检测机构基本信息、通用检测能力信息等)更新工作。国家认监委、省质监局将对实验室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及时完成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或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处理。

1、检测数据更新的操作:进入国家检测资源网站(www.testingdb.cn),用本单位的登录用户名及用户密码登录数据上报系统,填写在线数据上报中的各项内容,其中有三项内容更新需进行导入操作(点导入――把数据导入模版中的三项内容下载――填写好内容,再进入导入中,选择要导入的数据类型)。

检测数据更新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陶雨风 联系电话:010-82260754传真:010-82260763(FAX)

2、各设区市质监局负责通知并落实辖区内的实验室(各单位的名单和相对应的密码另附)按时完成检测数据的更新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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