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厅发〔2009〕88号
- 【发布日期】2009-07-16
- 【生效日期】2009-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商贸委关于南昌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商贸委关于南昌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88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商贸委《南昌市物流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南昌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全市物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我市物流市场竞争无序问题和散乱差状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组织实施好此次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清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不正当竞争、界定物流企业、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为重点,严格规范物流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物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工商、交通等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从事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物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准确摸清具备营业资格和营运资质的企业,并对我市的物流市场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当前物流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专项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统一行动安排,进行治理整顿。清理无证无照物流企业,维护合法经营企业权益,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
3、界定公布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对具有营业资格和营运资质的物流企业进行界定,划分类型,确定等级,并由工商、商贸部门及物流行业协会将符合标准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商贸、工商、交通、公安、交管、质监等单位为成员的我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
2、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抽调商贸、工商、交通、公安、交管、质监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根据统一部署,集中开展行动,进行全市整治。对发现的问题,依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立即进行查处,改变我市物流市场散、乱、差的混乱现象。
3、明确责任,开展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核定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已取得营运许可证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交通部门负责查验营运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违规运营的相关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处置车辆非法占道、乱停乱放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欺行霸市、欺骗敲诈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
4、营造环境,规范经营。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全市各类不同类型和等级的物流企业,在相关网站及其它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提高物流企业的知名度,使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规范经营的舆论氛围,为物流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针对物流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有效规范物流企业经营活动和市场秩序,保障物流市场竞争有序,促进物流业繁荣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物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2、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市物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特别是一些诈骗、敲诈勒索犯罪等行为需要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责任,强化协作,共同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诈骗、敲诈勒索犯罪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认真总结,规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梳理各类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全市物流市场的各项措施,加强物流市场监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南昌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家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鹰群 市政府市长助理
辛利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喻德火 市商贸委
成 员:贺新华 市商贸委
田久泰 市工商局
张大军 市交通局
叶 琳 市公安局
刘文保 市交管局
张新华 市质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贸委,贺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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