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8〕411 号
- 【发布日期】2008-12-15
- 【生效日期】2008-12-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闽政文〔2008〕411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计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经研究,现就加强我省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计量综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为总体目标,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应海峡西岸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到2012年,基本建立全省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及省级以上重点耗能单位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涵盖全省各行业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和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其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省级计量标准达10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 加强工业计量工作。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提高计量检测能力。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帮助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大力扶持我省具有产业优势的计量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积极争取更多计量器具产品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评价互认,做大做强我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加快建设我省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大容量、大质量、大流量等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一步优化我省投资技术环境。
(二)切实抓好能源计量。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供(用)能单位依法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规定。建立全省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要把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订和修订一批急需的能源计量技术法规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能源计量、能耗标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能效测试,树立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争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国先进。
(三)加快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建设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为重点,建立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加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扩展测量范围和服务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计量校准市场,充分利用高校、科研单位、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资源,并依托各行业的大型企业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计量校准中心,满足我省中小企业计量校准需求。加强与国内外计量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国内外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和实验室互认工作。强化对各类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创建一批优秀计量实验室,提升全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水平和检测校准能力。
(四)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效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抽检合格率。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把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惠民工程,每年两次对全省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使计量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五)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强检定(校准)机构的公信力建设,确保计量行为合法、规范,计量检测校准数据公正、准确。强化诚信计量监督,把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的征信范围,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六)促进海峡两岸计量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闽台之间交流交往密切的优势,通过学(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开展讲学、互访、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闽台在计量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计量标准装置技术改造、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培养、科研项目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我省台资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扶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推进闽台计量检测校准证书互认,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闽台计量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计量工作经费投入。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的要求,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质监专项资金应加大对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保障我省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经费。各级政府也应加大资金投入,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推进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对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建设给予政策优惠和重点扶持。成立福建省能源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快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与监测、制定城市能源规划、落实节能减排管理措施等,提供权威、准确、统一的计量数据和技术保障。
(三)支持计量科研创新。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可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福建省计量专家库。将紧缺急需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大力加强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充分利用计量学(协)会、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等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 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计量工作责任制,把计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减排等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计量工作。建立“福建省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财政、建设、交通、卫生、环保、统计、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省质监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协调和落实本地区的计量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计量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提升计量工作水平。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计量工作,在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上予以落实。经贸、建设、交通、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
(三)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结合“世界计量日”等活动,开展计量工作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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