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云南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9-26
- 【生效日期】2005-09-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5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聘请的顶编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由县统筹解决。”
二、删去第十五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若干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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