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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2009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领企业名单公告及下达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8]141号
  • 【发布日期】2008-12-26
  • 【生效日期】2008-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2009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领企业名单公告及下达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2009年磷矿石出口配额申领企业名单公告及下达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08]141号)




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加强磷矿石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推动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92号公告要求,经过相关审核程序,现发布2009年磷矿石符合出口配额申领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告和下达第一批磷矿石出口配额的通知。如需咨询有关事宜,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87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wm_gongyepin@mofcom.gov.cn

附件1、商务部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2、2009年磷矿石一般贸易出口配额计算公式

商务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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