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青政〔2009〕2号
- 【发布日期】2009-01-07
- 【生效日期】2009-0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青海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8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8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09〕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摆到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在完善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责任目标。
根据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的2008年度发展卫生事业目标管理责任书,经考核,海北州、西宁市、海西州、海东地区、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为2008年执行发展卫生事业责任目标优秀地区。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喜庆之年,是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局之年,卫生事业任重道远,卫生工作责任重大。全省各地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转化,继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卫生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认真履行发展卫生事业责任目标,努力在病有所医、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提高全省各族人民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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