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0号
- 【发布日期】2006-04-19
- 【生效日期】2006-04-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0号
关于批准对商州枳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商州枳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商州枳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商州枳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给予商洲枳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建议》(干府文[2005]3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西省新干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枳壳,即《中国药典》规定的植物枳壳臭橙(Citrus aurtantium L.‘Zhou cheng’)和香橙(Citrus aurtantium L.‘Xiang cheng’)。
(二)立地条件。
选择土层疏松、排水良好、靠近水源的肥沃砂壤土或坡度10°以下的红壤坡地,pH值5.8至6.5。
(三)栽培技术。
1.种子采集:必须采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的良种,不引进其他品种。选择品系纯正,产品质量稳定,没有变异的成年树作为采集接穗的母本树,或采集其成熟果实收集种子播种。
2.种苗培育:
(1)砧木:选用枳属枳为砧木。
(2)嫁接及嫁接苗培育:在选定的母本树上剪取当年的粗壮春梢或成熟夏梢为接穗。采用柑桔单芽腹接的方式嫁接。
(3)苗木出圃:选择一、二级苗进行定植。
3.苗木定植:春季定植。以嫁接苗进行矮化密植,株行距3×3米或4×2米,亩栽74至84株。
(四)采收与加工。
1.采收:小暑后至大暑前3天,选晴天采摘,收获的果实应及时摊置阴凉处。
2.加工:
晒干:鲜果及时横切摊晒。切面向上晒至7成干,堆放室内通风处,发汗2至3天,再晒至水分≤13%,成品包装。
烘干:烘干温度60℃至70℃,时间12小时,发汗24小时,反复三次,成品包装。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外表面绿褐色或黑褐色,剖面果肉黄白色,内囊红棕色或黑褐色,横剖面外翻如覆盆状,果肉厚0.6至1.2 cm,质坚硬、不易折断,具浓郁芳香气味。
2.理化指标:挥发油≥0.2%,柚皮甙≥5.58%,橙皮甙≥5.58%,总黄酮甙≥11.16%,辛弗林≥1.235mg/g,N―甲基酪胺≥0.116 mg/g,水分≤13%,农药残留低于国家中药材GAP规定的标准。
三、专用标志使用
商州枳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西省新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商州枳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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