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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邮政公司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9号
  • 【发布日期】2009-01-20
  • 【生效日期】2009-0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邮政公司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省邮政公司的通报

(皖政秘〔2009〕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度,安徽省邮政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主动贴近市场,努力提供现代邮政服务,取得可喜成绩。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收入25.4亿元、增长18.4%、位居全国第七位,邮政通信服务质量用户综合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一。省政府决定,对安徽省邮政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安徽省邮政公司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构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安徽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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