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41号
  • 【发布日期】2009-02-24
  • 【生效日期】2009-0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报

(皖政秘〔2009〕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调配全省无线电管理技术骨干和装备设备,受命组建安徽无线电保障团队,承担了北京五棵松篮球馆等比赛场馆和开、闭幕式部分区域的无线电监管工作,出色完成了确保奥运会比赛顺利进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无线电保障任务,受到了北京奥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联席会议、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政府的表彰和好评,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征程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