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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沈丹客专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进程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9〕22号
  • 【发布日期】2009-02-25
  • 【生效日期】2009-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本溪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沈丹客专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进程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沈丹客专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进程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22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和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全省铁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沈丹客专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进程,市政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沈丹客运专线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快速客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宁沿海经济带两大板块的重要纽带。建设沈丹客运专线,有助于推动沈本一体化进程,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本溪生态新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沿线各县(区)政府要从宏观着眼,立足本溪长远发展,深刻认识沈丹客专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责无旁贷地支持和配合该项目建设。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沈丹客运专线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沈丹客运专线本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该项目实施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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