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36号
- 【发布日期】2009-03-03
- 【生效日期】2009-03-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36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周家斌 副市长
副组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成 员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