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9〕36号
- 【发布日期】2009-03-27
- 【生效日期】2009-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核安函〔2009〕36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9年3月11-12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请你公司于4月28日前将整改措施提交我局。
附件: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3月11-12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基坑负挖施工程序及施工记录;
(二)负挖详勘结果的核实;
(三)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处理情况;
(四)前期施工的质量保证及实施情况;
(五)其他与前期施工有关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09年3月11-12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三门核电厂2号核岛基坑负挖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一)。检查组首先听取了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关于2号机组核岛负挖总体情况的介绍、施工单位中核二二公司关于核岛负挖工程完工及质量自检报告的汇报、国家核电工程有限公司AP1000核岛现场项目管理机构(SPMO)关于2号机组核岛负挖质量评估报告的汇报、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号机组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的汇报以及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核电一期负挖工程2号机组核岛质量评估报告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现场检查了2号机组核岛基坑,对相关记录文件和质保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参加人员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1.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施工按照法规和施工设计的要求,业主和各级承包商均制定了相应的施工技术管理程序和质量保证控制程序,并对基坑负挖施工过程实施了有效而严格的控制,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基坑负挖的施工满足法规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2.根据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结果,2号机组核岛区的实际地基条件与工程地质详勘报告调查结论及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描述基本一致,核岛基坑内未见不良地质现象,核岛地基是稳定的。
3.验槽和相关文件检查结果表明,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爆破施工得到了严格控制,基岩面保护有效,施工质量良好。
4.根据本次检查情况,为确保工程建造质量,检查组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鉴于2号机组核岛基坑局部节理发育,并且沿节理存在松动岩块,包括基础底板和基坑壁的松动岩块。检查组要求在垫层施工前清除松动岩块,并进一步清洁基岩面。
(2)对于地基中存在的大型节理及绿泥石化的软弱夹层,应进一步分析软弱夹层的影响,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3)基坑负挖施工存在局部超挖现象,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所采取的工程措施要按照基础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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