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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4〕138号
  • 【发布日期】2004-12-09
  • 【生效日期】2004-12-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1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徐守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力学省政府副秘书长

屠锦敏省建设厅厅长

邵克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志良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员阮文易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文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国喜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建民省财政厅副厅长

蒲志强省监察厅副厅长

翟文祥省交通厅副厅长

胡秀龙省审计厅副厅长

金涛省水利厅副厅长

周民源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陶君道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阮文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卿、李国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各市(州、地)也要成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请各市(州、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前报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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