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2009〕42号
- 【发布日期】2009-03-27
- 【生效日期】2009-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
(洛政〔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工作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网吧的规范经营。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科学界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努力形成高效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规范、协调、高效、严格的管理,着力提高网吧业主的自律意识,切实解决社会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遏制网吧违规经营现象,促进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管理体制
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由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文化、公安、工商、法制、电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网吧行业管理与发展政策、网吧总体发展规划和网点布局,协调处理网吧管理工作及与其有关的其它重大问题。
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市文化局牵头负责对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履行网吧执法检查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和稽查。公安、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网吧行业的监管。
网吧行业实行县(市、区)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辖区内的网吧日常监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监督辖区内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网吧日常监管责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定期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和共享制度以及联合执法与联席办公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市公安局、市文化局要统一建立电子登记系统,实行管理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网吧场所进行登记。充分运用公众信息平台和社会监管力量,形成对网吧行业的全方位监管。
市各专门执法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申请联合执法。
三、主要职责
(一)市文化局。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审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网吧管理工作做到“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经营的网吧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处罚。发挥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违法经营网吧的黑名单,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的网吧,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要依法没收黑网吧经营的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工具和设备。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计算机培训学校(班)和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单位和个人无照经营网吧非法所得数额较大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文化、联通、电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黑网吧的取缔工作。
(三)市公安局。加强网吧的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对全市网吧场所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组织网吧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公益性上网场所和其他公共上网场所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行为。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及网络游戏等途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反动信息等违法行为。
网吧场所在开业前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的,文化和工商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市电信运营商。市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运营商要严格执行“零点断线”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每日0时-早8时为网吧场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要严格按照管理部门提供的《停线通知单》要求,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实施停线措施。对申请接入光纤的网吧经营场所要认真核查其工商营业执照,禁止为没有任何手续或相关手续不符合接入条件的网吧经营场所接入光纤。对个人申请光纤的用户要及时向当地所在县(市、区)工商部门进行通报,并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市监察局。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处罚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或为违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网吧管理中违法审批、疏于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监察局有权对执法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和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走访。
(六)市法制局。对行政执法机构以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提出的协同执法申请予以审查,确需协同执法的事项以《行政执法未果周报》上报市政府。负责审查申请协同执法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协同执法。认真负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七)市娱乐场所及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召开督查例会,对各县(市、区)网吧的经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讲评和布置工作,及时报告和通报重要情况,组织各部门联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网吧总量,着力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全市网吧总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布局,不得在总量规划数外审批新的网吧。对违反规定新批网吧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理。积极在现有网吧存量市场中推进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鼓励网吧经营单位之间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合作。网吧变更注册事项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我市目前存在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许可发证的电子竞技俱乐部、计算机培训学校和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营业性上网场所,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许可发证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上述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疏堵并举,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使用网络。努力加强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发挥好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年中心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辅导员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充分发挥12318(文化部门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5(工商部门消费者维权热线)、110(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引导青少年健康使用网络。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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