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教社科厅函[2009]9号
- 【发布日期】2009-03-30
- 【生效日期】2009-03-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当前,高校正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对于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的重要职责。要紧密围绕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理论教育,深入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为切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的作用,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要尽快对教学计划适当调整,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包括组织专题讨论、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强化科学发展观理论教育,配合搞好学习实践活动。
二、在“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中,集中开展一次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
三、找准学生理论学习的兴趣点和关切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学生理论社团的作用,支持、指导学生学习研究科学发展观,到社区、村镇宣讲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
四、各地各高校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习和培训。通过教师培训和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等活动,深化教师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评价、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真懂、真信、真用。在暑期要集中一定时间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五、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学者和各有关部门同志的作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作辅导报告,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要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活动。积极争取从社会各界聘请理论研究、教学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来校作专题报告,帮助师生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
目前,我部正组织有关专家评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和“精彩课件”。我们将把有关科学发展观内容的“精彩教案”和“精彩课件”及时发放各地各高校,并挂在相关网站上,供教师学习、借鉴。
各地各高校要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报我部社会科学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