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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委托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住房保障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住房政函[2006]086号
  • 【发布日期】2006-10-19
  • 【生效日期】2006-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委托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住房保障培训班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委托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住房保障培训班的通知

(建住房政函[2006]08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房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 [2005]2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6]37 号)精神,建立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住房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人事教育司决定 委托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 住房保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住房保障的基本制度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现行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及政策框架;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做法;部分省市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经验。

二、培训对象

县级以上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同志及从事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6年11月11~14日(11月10日报到)

培训地点:南宁市

具体日程安排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产局、房改办)统一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确定带队人员。请将报名表于 10月30日前传真至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也可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 www.mochr.com )培训园地栏目中报名。

五、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为 480 元 / 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程鸿、郑豫华、沈明

联系电话: 010-88082729 (兼传真)、 58934652 (兼传真)、 58934806 、 58933003

2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联系人:陈奇梅

联系电话: 010-58933167 , 58933738 (传真)

建设部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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