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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73号
  • 【发布日期】2009-04-07
  • 【生效日期】2009-04-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南府办〔2009〕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于2009年11月份在横县举行。为做好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现将组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民委主任

市体育局局长

横县县长

委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民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文化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广电局副局长

武鸣县分管副县长

横县分管副县长

宾阳县分管副县长

上林县分管副县长

马山县分管副县长

隆安县分管副县长

兴宁区分管副区长

江南区分管副区长

青秀区分管副区长

西乡塘区分管副区长

邕宁区分管副区长

良庆区分管副区长

华侨投资区分管副主任

组委会日常工作由市民委、市体育局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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